提高民用机场“含绿量”

发布时间:2024-04-19 12:10:03 来源: sp20240419

  日前,生态环境部与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推动民用运输机场绿色发展的通知》,要求依法做好规划和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依法开展布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、深化选址阶段环境比选和影响分析论证、加强机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研究和分析等。

 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“双碳机场”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范成功表示,“十四五”时期以来,民航业围绕减污、降碳、扩绿,出台了一系列规划和举措,如《中国民航四型机场建设行动纲要(2020—2035年)》《四型机场建设导则》《绿色机场评价导则》《“十四五”民用航空发展规划》及《“十四五”民航绿色发展专项规划》等,对深入推进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总体安排。

  其中《“十四五”民航绿色发展专项规划》对民航碳排放和大气污染治理作出部署,首次就噪声防治、高效用水、固废治理、生态改善等提出要求。在治理手段上不仅强调持续推进新技术应用、运行管理优化,还首次就清洁能源应用、基于市场机制建设等措施作出明确安排。

  范成功表示,在各方努力下,民用机场绿色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。数据显示,2022年,中国民航吨公里油耗为0.302公斤,较2005年(行业节能减排目标基年)下降了11.4%。

  随着民用运输快速发展,大量枢纽机场面临改扩建、开辟航班增多、航班密度加大,带来新增的噪声、废气治理等难题;现有机场绿色低碳技术相对滞后,生态保护意识不够强;个别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环境管理落实不到位。为解决这些问题,《通知》提出,通过加强和规范民用运输机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,提高民用机场乃至整个民航行业“含绿量”。

 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“双碳机场”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、机场工程高级工程师邹文波表示,《通知》在项目层面真正实现了环评提前介入,保障选址阶段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参与,保障环评在源头发挥预防作用。围绕绿色低碳发展,《通知》结合绿色机场建设的经验成果、先进技术,分要素提出了适应绿色发展的生态环保具体要求,为地方强化项目环评管理提供技术支撑,为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指导。

  在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方面,《通知》提出噪声污染防治、生态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、水环境保护、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管控、其他环境保护措施,以及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、鼓励开展绿色低碳机场相关科学研究等。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,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方式,细化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职责。

 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陶赞表示,民用机场行业不仅要加强环境影响的评价管理,还需要持续提高民用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能力。下一步,可以从加强规划引领作用、提升管控平台智慧化管理水平、持续开展“双碳机场”评价工作、推进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。 【编辑:刘阳禾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