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证监会: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 防止“一退了之”

发布时间:2024-04-28 02:11:29 来源: sp20240428

   中新社 北京1月19日电(记者 陈康亮)中国证监会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。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在会上表示,证监会将按照改革要求,持续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,坚决防止“一退了之”。

  郭瑞明表示,2020年底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新一轮退市改革方案,沪深证券交易所修订了退市规则。改革3年来,共有127家公司退市,其中104家强制退市,强制退市数量是改革以前10年的近3倍,并呈现两个特点:一是面值退市显著增多,去年面值退市的数量接近全部退市公司的一半,市场优胜劣汰的自我调节机制开始形成;二是重大违法类退市增多,去年8家公司因达到重大违法标准进入退市程序。这些公司的退市带动中介履职、投资理念、市场生态发生了深刻变化,总体符合改革预期。

  郭瑞明表示,证监会也关注到市场上“A股退市率不高”的观点。退市改革的核心是坚持“应退尽退”,在退得下的同时还要退得稳,也并不是退得越多越好。以美国为代表的境外市场退市是以私有化、被其他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为主,是自愿退市为主,有些市场自愿退市占总退市比例超过90%,真正强制退市的比例也不高。这些公司退市是自身公司战略考量,主动作出的市场化选择。A股强制退市的公司不少,但重组退市、主动退市案例大幅度少于境外市场。

  郭瑞明表示,下一步,证监会将按照改革要求,持续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。一是继续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,支持通过吸收合并等方式有效整合资源,推动完善破产重整制度。二是严格执行退市规则,坚持“应退尽退”,严厉打击退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、操纵市场等恶意“保壳”行为,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。三是坚决防止“一退了之”。公司及相关方违法违规的,即使退市也要坚决追责;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,支持投资者运用证券法规定的各项赔偿救济举措,维护自身权益;推动退市公司依法、有序进入退市板块,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和交易权等基本权利。(完) 【编辑:胡寒笑】